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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财务监督积极推进会计委派制
      

作者:张安萍 上传时间:2007-8-21

  随着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模式由单一的计划经济,转变为多形式、多形态的经济模式,财务管理手段和方法,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日趋完善,会计委派制作为当前加强财务监督、改革和完善会计管理体制的有效手段之一,对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工作秩序、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具有积极的意义。

  会计委派制的概念和应用范围

  会计委派制(又称会计人员委派制)是指由会计委派主体(政府部门或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对用人单位所需使用的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与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

  会计委派制适应于多层管理机构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单位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经营实体,以及民营和机构比较复杂经济实体。

  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

  自1999年开始试行委派制以来,经过近几年的实践,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推行会计委派制是强化财务监督制约机制的有益尝试,促进了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是解决目前会计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的有效举措,它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职能地位,发挥了会计人员的职能作用,对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净化会计工作程序,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能有效地防止会计信息的失真性,维护所有者的权益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大规模私营企业的母子公司为各自的自身经济利益,随意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粉饰财务状况、虚拟经营成果,偷逃国家税款,利用假发票、假账、假报表,导致资产流失,利润核减。这不但削弱了国家财经法规的严肃性,甚至还误导了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而且还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混乱,加之社会宏观调控和监督体系的欠缺,注册会计师监督职能不能有效的发挥,法律制度建设的滞后,约束和惩戒力度不够等原因,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有序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财务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母公司向所属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实施监督控制,是目前解决会计信息失真、资产流失和所有者权益受经营者的侵犯等问题的有效途经。

  (二)能有效地防止腐败和经济案件的发生

  现代社会的各种腐败和贪污犯罪等经济案件都与单位的财务密切相关,很多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都与领导直接干预财务工作有关,财务监管不善为贪污腐败提供了适宜的条件。某些领导,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借用资金管理方面的混乱,滥用资金、私拿回扣、弄虚作假、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违法乱纪。甚至,借企业改制之机,私分公款、低价变卖单位设施,造成资产大量流失,财务秩序管理混乱。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摆脱了与核算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工作相对独立,会计人员在做好会计核算的同时,能够依法大胆地抵制不法行为,实现独立、客观公正的会计监督。对加强勤政廉政建设,防治腐败现象的产生,深化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财经纪律,合理有效使用资金,预防和治理腐败非常有利。

  (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各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有意摆脱上级领导的财务监管,私设“小金库”,行政事业单位有些固定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占有而不使用。会计委派不仅能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且能够及时掌握各项资产运营状况,为领导者提供准确的资产运营信息,从而促进资源整合,盘活资产,使资产发挥更好的效益。

  (四)能培养和煅炼会计人员,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计划经济下的会计人员,受计划经济的长期影响,知识陈旧,跟不上现代经济的发展需要,近年来毕业的学生虽学到不少现代管理知识,但缺乏实践煅炼。通过会计委派,不但能够监督层基会计运营情况,而且能熟悉基层的会计业务工作,能学到在上级单位学不到的东西,并能培养会计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煅炼一批会计行业的精兵强将。

  (五)有助于保障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当企业法人对会计人员具有任免权时,会计人员为保住自己的岗位和饭碗,以及其他利益,不得不按领导的眼色、领导意图办事,这样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实行会计委派制,将会计人员的关系留在派出机构,人事、经济、晋升、职称等由派出机构统管,这样就可防止企业法人随意撤换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也能依靠《会计法》保护,大胆地开展工作,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会计委派制的方式

  完善会计委派制,应做好如下两方面的工作:

  (一)建章立制,依法规范会计委派行为

  会计委派制是一种新的工作模式,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摸索和完善。针对委派制既必要、又不成熟的现实,应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建立相关制度,鼓劲和调动委派会计人员的积极性。

  1、建立、健全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管理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委派单位与被委派单位的关系,使委派人员既能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又能成为被委派单位财务管理、经营决策的得力助手,委派单位必须建立委派会计的任用和考核制度、委派会计报告制度、委派会计奖惩制度、委派会计的定期培训制度、委派会计的回避制度与定期轮岗制度以及委派会计的离任审计制度等。

  2、建立健全和完善委派人员的利益激励和制度约束机制

  为了调动委派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必须建立对委派财务人员的考核制度,并使报酬与工作好坏严格挂钩;同时,要建立明晰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职权。

  明确职权,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做好会计委派工作,应明确会计委派人员的职责,鼓励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让他们在自己的职责权范围内,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

  1、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

  委派会计人员受上级部门委派,应可监督检查单位内部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并可根据情况授予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组织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进而组织日常经营管理等权限。监督和指导基层会计业务工作,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2、明确会计管理机构与委派会计人员的关系

  为了统一领导和统一核算,我们主张应由各级财政部门和上级财务部门共同管理委派会计人员,同时,委派会计人员必须对财政部门和上级委派部门负责。

  3、明确委派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的关系

  委派会计人员与派驻单位主要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并不是对立的关系。委派会计人员与监管单位的领导者都是受国家之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与管理,只是社会分工的不同而已。委派会计人员并不会因为其工资、福利、组织等关系而改变其工作的性质、任务, 会计监督职能也没有发生变化。不管是委派会计人员自身,还是派驻单位领导,都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身份,共同努力,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搞好生产经营或提高经济效益。

  4、注意保护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

  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委派会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会计管理部门统一委派和管理,这样使企业经营者在理财活动中自始自终处于被监督、被孤立的地位。委派会计人员在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的同时,必须考虑企业的投资机会、风险防范和盈利能力。这样,才利于保护经营者的积极性,避免其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短期行为,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