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中华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电行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3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