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包括不用办理税务登记的国家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处以200元罚款;经责令限期改正,仍然拒不改正的,由主管的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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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登记的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包括不用办理税务登记的国家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处以200元罚款;经责令限期改正,仍然拒不改正的,由主管的税务机关处以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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