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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非执业会员年检通知
2005-11-14 14: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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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会员应接受后续教育,按期缴纳会费并参加年检。凡我会非执业会员请于11月30日前携带个人会员证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年检手续。逾期不办者,视为自愿放弃会员资格。
地址: 惠州市南新路16号市财政局1楼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2244554。
惠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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